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文件精神,为提升在职人员专业知识及技能,保障我校非学历教育的质量,进一步促进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费标准制定为30000元/生。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3年10月14日前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电话0311-87208279 邮箱761568478@qq.com
河北地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