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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标准的公示
2023-11-29 11:54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文件精神,经过成本测算,在征求校内外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于2023年11月27日会议研究决定,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标准为30000元/人,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