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河北地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学历教育>>政策制度>>正文
河北地质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定
2024-09-11 15:18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是确保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消化、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的重要手段,也是教师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要求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根据有关文件,特制订作业管理暂行规定。

一、作业布置

1. 作业包括平时练习作业和阶段测验作业,平时练习作业是学生学完每一章节后需完成的练习,用以帮助学生及时消化、理解、巩固所学内容,阶段测验作业是学生学完某一理论单元后须完成的综合性练习,用以帮助学生全面的掌握相关内容。

2. 主讲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布置作业,作业量和作业次数要适当,函授生用于完成作业的时间,每周应不少于6小时。

3. 面授期间,至少布置四次作业,要求面授结束前上交。平时作业随自学进度表布置,要求分两次交寄,交寄作业时间由任课教师确定,写明交寄日期。

二、作业完成与批阅

1. 学生须独立、及时、认真地完成作业并按自学进度表中规定的时间准时交任课教师,对经批改的作业,要按教师要求做相应的改正。

2. 对于开设网络在线学习和网络作业的课程,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学完网络课时,并按照规定格式完成作业。在作业封面上写清函授站(系)、类别(函授)、年级、专业、学号、课程名称及作业次数和日期。

3. 教师要对交来的作业进行登记。

4. 教学院、系、部要对完成作业好、及时交寄的学员进行适当形式的表彰。

三、作业的批改与评分办法

1. 学生的作业成绩记入该课程的总成绩。根据专业特点和学习形式,各院、系可定出比例,如占总成绩的10-15%,即作业成绩满分为10-15分。成绩录入到继教院教学管理平台并统一打印成绩单。

2. 任课教师要及时认真地批改作业,并登记成绩,作业成绩视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情况评定,并写出简要评语。教师对作业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通过答疑辅导或面授进行讲解。

3. 抄袭作业者,一经发现,作业成绩记“0”分,并予以批评教育;无故不按时交(寄)作业者,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

4. 任课教师应及时将平时作业的总成绩核算后记入“课程考核成绩表”,并按规定将批改后的作业和成绩表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


                 2018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