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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2025-08-26 10:29  

自然资源部与河北省共建大学

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

学校概况

河北地质大学是自然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始建于1953年,由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老一辈革命家何长工选址塞外古城宣化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地质部宣化地质学校,是新中国最早设置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原地质部直属五大院校之一;1971年改办河北地质学院;1985年,从宣化迁至省会石家庄办学;1996年,更名为石家庄经济学院;2016年,定名为河北地质大学。

学校始终坚持以“为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为核心使命,秉承“达观博物”校训,弘扬“仰山慕水”文化,确立了为服务地质行业、服务地方发展培养经世致用复合型人才的“双地”办学定位,秉持“夯基础、强内涵、谋发展、上层次”的工作理念,突出“地经渗透”办学特色,着力打造“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育人品牌和“红耀双地”党建品牌。

学校获批河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设有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8大学科门类,1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型,拥有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70个本科专业。“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被纳入河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其中“地质学”一级学科被列为重点支持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2个一级学科被列为重点培育学科。拥有9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9个专业入选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河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创新高地,8个河北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2个工科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9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5门。

河北地质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始于1954年,主要为提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素质而举办的各种教育培训。1960年开办函授教育,1987年成立函授教育办公室,1994年设立成人教育学院,2011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目前开办非脱产教育形式的专升本层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采用网络在线教学和重点课程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建有校外教学点12个,面向河北、湖南等省招生,现有在校生7000余人。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秉承“达观博物”的校训,弘扬“仰山慕水”文化,依托河北地质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教学资源,立足行业、面向全国,为构建学习型社会搭建平台,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办学,为国土资源行业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

考生须知

一、报名条件

按照招生生源省教育考试院2025年成人高考有关文件执行。建议考生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二、报考方式

按照当地成人招生部门要求,考生本人在当地报名并填报我校相应专业。考生网报时须填写本人手机号,自网上报名至新生报到入学前请勿变更。如因网报填写手机号码不真实或变更手机号码,导致录取、报到信息不能通知到本人等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8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以各省考试院网站公布的为准,逾期不再进行补报。

2.报名流程

1)河北省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ebeea.edu.cn),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进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选择统考生报名”根据要求准确填写考生信息,填报河北地质大学及相关专业并上传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2湖南省考生登录湖南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chengzhao.hneao.cn/ks)注册报名,选择填报河北地质大学及相关专业,并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3.考试时间:10月下旬(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试题按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25年版)的要求统一命制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考试科目:

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经管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三、招生录取

根据生源省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时间,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我校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审核录取。如生源不足,经省招办同意后可降分录取。照顾加分政策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查询录取后,登录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xjyxy.hgu.edu.cn/)打印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等报到资料。

四、毕业与学位

1.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由河北地质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2.符合我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关要求,可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河北地质大学相关科类学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学费标准为文史类(法学类、经管类):1550/生·年;理工类:1950/生·年。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表

层次:专科起点本科                                            学制:2.5年                                             学习形式:非脱产

      序      号     

                         专      业                         

            科  类            

          招  生  地  区          

   备     注   

河北省

湖南省

1

法学

法学


2

会计学

经管



3

工商管理

经管


4

工程管理

经管



5

人力资源管理

经管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


7

土木工程

理工


8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理工



9

测绘工程

理工



10

勘查技术与工程

理工



注: ●为各省招生专业。以上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近三年录取情况表(省控线)

层次

专科起点本科

科类

理工类

经管类

法学类

河北省

2022

100

100

140

2023年

100

100

152

2024

111

107

148

湖南省

2022

100

100

100

2023年

114

119

176

2024年

122

124

211

校外教学点招生范围与联系方式表

 

       

              依 托 学 校                                                    

   联  系  人  


                   咨 询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招 生 范 围                                     

河北地质大学

张老师

0311-87207709

15830117015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16育才校区

石家庄市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

陈老师

13623201182

邯郸市冀南新区滏阳路1号

邯郸市

邯郸华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国老师

15027916086

邯郸市邯山区古城经三街9号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王老师

0319-8769833

15369977953

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169号

邢台市

保定华勘技工学校

宋老师

18830200707

保定市瑞祥大街444号

保定市

北方机电工业学校

赵老师

0313-7979795

张家口市桥东区钻石中路18号

学校门口招生咨询处

张家口市

怀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王老师

13833349185

河北省怀安县柴沟堡镇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孙老师

李老师

0314-2068703

13831487099

18603247537

承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承德市

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邢台市威县开放路

邢台

沧州正业涉外旅游职业技术学校



沧州市运河区永济路北侧49幢100幢59幢

沧州

秦皇岛市港口职业学校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祖山路4号

秦皇岛

湖南政法专修学院

老师

彭老师

谢老师

刘老师

0735-2882162
13397351989

18175758998

18907084408

18175758931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号绿地中央广场5栋5楼

湖南省

主办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16槐安东路与育才街交叉路口西南角,河北地质大学育才校区

编:050031

联系电话:0311-87207709, 15830117015张老师

址:http://jxjyxy.hg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河北地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71路到怀特商场站下车即到。经过学校的公交车还有81路、39路、281路、1环2路、1环1路、30路、95路

注:本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教育部和省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将按新政策执行。

 

郑重声明

1. 除我校公布的校外教学点外,我校未委托或联合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以“河北地质大学”“河北地大”“地大”的名义开展招生宣传、生源发动等活动。

2. 请考生本人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完成报名考试,对通过其他非官方方式报考产生的问题,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录取后每年学费全额缴入河北地质大学对公账户。除此以外,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人或机构通过其他方式收费

4. 我校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侵权机构、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河北地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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